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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知识论上,改教家持守两个命题,一是我们绝对可以认识神,二是我们不能绝对认识神。
在加尔文那里,能与不能的界限,是比较哲学化的。尽管改教家都普遍具有“非哲学化”的神学家的特质。这是因为他们以归回圣经,取代了经院神学。但相比路德,加尔文还是更哲学化一些。在他那里,能与不能的界限,基本上是本体论的,就是以上帝自身的属性为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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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尔文更关注的是,我们所宣称的认识,是否反过来藐视了上帝的本体性的知识。或是否因为强调主、客观的真理一致性,而模糊了上帝与受造物之间的绝对差别。这种谦卑的、出于对上帝超验存在之敬畏的紧张感,在后世的改革宗神学传统中,稍微缓减了。甚至,如同伯特纳所说的,在一些第二代之后的改革宗神学家那里,这种紧张感甚至消失得无影无踪。于是,但他们谈论上帝创造与拣选的奥秘时,就像在谈论在他们家隔壁花园所观察的、邻居的生活起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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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一种改革宗气质,即一种真理在握的笃定,和对千古不变的真理的宣告,也在我们这个时代身边的处境中栩栩如生。而且,有一件几乎不可避免的事,那就是在500年的历史上,多数人永远在做减法,少数人永远在做加法。
做减法的意思是,在“千古不变的真理”清单上的内容越来越少。做加法的意思是,“千古不变的真理”清单变得越来越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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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那些做减法的人来说,500年过去了,耶稣甚至不一定是童贞女感孕所生,亚当也不一定真是历史人物,而圣礼和圣职当然更不必拘泥了。
对那些做加法的人来说,500年过去了,现在,全身的浸礼是千古不变的真理;崇拜中唯独唱诗篇也是千古不变的真理;说方言是千古不变的真理,乃至诗班不能上台,祷告必须跪下,凡此种种,都是千古不变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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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前一种人之所以做减法,后一种人之所以做加法,主要都不是来自宗教改革的遗产。而是来自启蒙运动之后的、理性主义的遗产。
对这两种人来说(我丝毫没有把自己排除在两种人之外、自称第三种人的意思),加法与减法虽截然相反,但共同点在于,他们对圣经启示的知识,都不可避免的、甚至全面地重新哲学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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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认识宗教改革500年,必须以启蒙运动划线,将这500年的历史,分为两段,前启蒙运动的新教,和后启蒙运动的新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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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稍微回头想,到底我们是不是真理在握呢?在这一点上,我认为,路德的十架神学,在500年后,可以纠改革宗在知识论上的过度理性主义之偏。不妨借用黑格尔的正反合的命题来说(这也是不可避免的重新哲学化的结果)。
宗教改革之后,第一个对启蒙运动的神学影响进行反思的教会群体,其实是东正教会。他们作为教会第一次大分裂的产物,也有一部分受到宗教改革的冲击,必然要在教会第二次大分裂后,去重新定位自己在永生上帝家中的神学身份。另一方面,他们也同时受到启蒙运动的冲击——我说同时,是因为在俄罗斯,时间是缓慢的,百年如一日,一日如百年。但因为东正教社会进程的缓慢,他们对欧洲的现代性,酝酿出了一种批判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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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东正教似乎站在欧洲的进程之外,同时批判天主教会和宗教改革。对一批俄罗斯思想家来说,宗教改革之所以应该被批判,是因为宗教改革的遗产,和现代性的结果,之间的关系太紧密了。他们要求新教改革对资本主义、对信仰崩溃、对科学主义,对一切摧毁古老传统的现代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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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教世界,比较忽略这一点。即在19世纪和20世纪,带着一种痛苦的心灵,来对整个西方文明进行批判的最有力的声音,其实一直都来自俄罗斯。就文学而言,呈现了现代性对个人灵魂深处的信仰煎熬的作品,仍无人能超越陀思妥耶夫斯基。
我的意思是,同样以启蒙运动为界限,在前启蒙运动时期,最好的基督教文学,一定来自英国。弥尔顿和莎士比亚是无法超越的典范。但他们的伟大,是未曾遭遇和处理启蒙运动之压力的伟大。甚至在有些人看来,他们的精神也有一部分成为了启蒙运动的一部分。而在后启蒙运动时期,最好的基督教文学,一定来自俄罗斯。大概这是因为整个英美已经身在现代性中,不能自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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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在东正教的神学家看来,他们借用黑格尔的正反合命题,认为,天主教是一个正命题,有秩序,无自由。宗教改革是一个反命题,有自由,无秩序。而东正教(或说受到宗教改革和启蒙运动两次冲击和教会中两次大分裂所塑造的、未来的东正教)才是三兄弟中的合命题,即有秩序,也有自由。
换成圣经语言,而非哲学语言,他们的意思是,天主教是彼得的教会,宗教改革是保罗的教会。而在主耶稣眼里,“我要他留到我再来的时候又如何的”,乃是他们所自认的、约翰的教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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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显然不能同意他们的看法。这是一个好想法,而不是一个事实。不然,俄罗斯知识分子也不会普遍拥抱共产主义了。
不过,我们也可以借用这个正反合的命题。我认为在500年后,改革宗神学,必须全面反思新教信仰与现代性的关系。或者,我们必须问一个尖锐的问题,那就是,启蒙运动之后,我们是如何一步步失去对现代性的批判的?这意味着,我们可能需要对当前这个世界糟糕的那一部分负责。
我的意思是,虽然今天的保守派基督徒都反对同性恋,反对堕胎,反对公立教育,反对色情泛滥,反对道德沦丧,甚至反对增税和国家权力的膨胀。但在我们的反对之外,还有一种声音,认为新教精神与整个现代性根本就是一回事。换言之,当年发起和参与宗教改革的人们,是否应该对今天的同性恋合法,堕胎,驱逐信仰的公立教育,色情的泛滥,婚姻的破灭和各样的道德沦丧,甚至包括国家主义的膨胀,在上帝面前交账?并承担相当大的责任?
还有一个更尖锐的提问,甚至来自严肃的学者。那就是,马丁·路德是现代西方社会的第一个“白左”吗?以及路德和墨蓝顿在多大程度上需要对马克思和希特勒的出现负责?而约翰加尔文和慈运理,又在多大程度上需要对理性主义和科学主义的扩张负责?
——摘自《宗教改革沉思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