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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宗神学家弗瑞姆的“三视角”框架(规范、处境和动机;或思想、情感和行为),是理解这一合命题的极好工具。
最近两百年,从敬虔主义传统中发展出来了的某种情感主义的危险倾向,从改革宗传统中发展出来了某种理性主义的危险倾向。从自由派传统中发展出来了某种实用主义的危险倾向。弗瑞姆的“三视角”框架,希望给予新教传统一个综合。既肯定了改革宗以“道”为优先的特质,又舒缓了19世纪以来的改革宗教会对情感主义的、一种过于神经质的提防和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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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新加尔文主义的整合,从19世纪默的华腓德肇始,而从20世纪初的范泰尔开始形成。范泰尔说,老普林斯顿的一观危险,就是将正统的思想,过于置于正确的行为和正确的情感之上,视其为确保信仰纯正的道路。范泰尔令人惊讶的指出,这恰恰是“容易滑向自由派神学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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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前所述,面对现代教会的反智主义和情感至上的倾向,改革宗传统非常坚持,“信心”中必定包含着理解。信耶稣,就是认识耶稣是谁,及耶稣做了什么。正如使徒保罗提到“悟性”与“灵性”的关系时,也特别反对那种轻忽悟性(理性)的高派属灵主义。他说,在教会中“宁可用悟性说五句教导人的话,强如说万句方言”(林前,14:19)。
但范泰尔指出,改革宗自身的危险,不在于反理性,而在于反情感,正统信仰必须与敬虔情感融合,否则,神学生会以为最好的教会就是最像神学院的教会。而牧者也会逐渐在教会现场,失去对灵魂在困苦、软弱和糊涂状态下的同情。于是,信徒们也学着这样,逐渐变成一种情感冷漠的政治正确的改革宗人士。令人讽刺的是,一种强调恩典的教导(观点),反容易成为最缺乏恩典的一种教导姿态(生命),慢慢使一部分改革宗教会,清高自义,难以道成肉身(因为肉身不正确),从而自我隔离于奋兴布道的福音运动之外。
中国本土的改革宗教会,在过去二十年,几乎囫囵吞枣地走过了北美改革宗教会最近一百年来的神学与心路历程。我们这一批中国本土的改革中传道人,一开始,大家都喜欢读书,讨论神学问题。渴望更深地在理性上明白圣经。结果,有意无意地,我们误以为是思想上的理解就等于信靠。
接着,在当代中国的改革宗教会运动中,旧加尔文主义与新加尔文主义之争,既在前启蒙运动的世界场景中的经典加尔文主义,与在后启蒙运动的世界场景中回应这一挑战与整合的新加尔文主义之争,已不可避免地在本土改革宗教会中凸显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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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一种充满战斗性的语言说,就是T R (真正的改革宗)及T T R路线,与在前者看来不够归正的改革宗路线之争。
或者借用宗教学者,杨凤岗对中国无神论者的分类,可称为“战斗的改革宗”和“温和的改革宗”之分,然而“温和的改革宗”在面对世界和凯撒时可能具有更深入和坚决的战斗性,而“战斗的改革宗”的战斗激情,却可能大部分已经消耗在教会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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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战斗的改革宗中,下列每一个题目,在过去100年间,都陆续成为他们生死相搏、将身体献上当作活祭的地方:
没有婴儿洗礼,就不是改革宗;或没有全身浸礼,就不是改革宗;有诗班,或诗班站在台上,就不是改革宗;没有唯独在崇拜中唱《诗篇》,就不是改革宗;没有按立,或没有经过北美改革宗教会的“使徒传承”的按立就不是改革宗;主日不举行两堂崇拜,就不是改革宗;或一个月只举行一次圣餐,就不是改革宗;主日不在家做饭,而在餐馆吃饭,就不是改革宗;讲道时使用或不使用PPT,歌词投影或不投影,都可能不是改革宗,等等。
事实上,这份生死相随的清单,可以开列的更长。而这种倾向对基要派的传统家庭教会来,说也是非常熟悉的。比如:
祷告不跪下来,就不是祷告祷告;祷告,如果提前预备、写好祷告词,就不是祷告;早上5:00不起来祷告,就不是敬虔;吃血就不是基督徒;抽烟就不是基督徒;喝酒更不是基督徒;看电影就是爱世界;擘饼必须用一个饼,分杯必须现场分,擘饼必须擘出声音来;杯只能用葡萄汁,不能用葡萄酒;或杯只能是葡萄酒,不能是葡萄汁;牧师不能穿西装,或牧师必须穿西装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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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反宗教改革”的现象,就是无论在基要派的传统家庭教会中,还是在新兴的“战斗的改革宗”中,都有太多的神的仆人和儿女,愿意为上述清单中的任何一件事去死;却不是为福音本身去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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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识的很多改革宗同工,及传统家庭教会的同工。他们当然会坚持上述的某个立场,我也会在上述任何议题上有自己的立场。但我之所以尊敬他们中的任何一个人(包括彼此立场相反的人),是因为他们很清楚自己蒙召,是以福音而活,也为福音而死,也为浮云,他们不是为上述任何一件事去死的。他们身“上最改革宗”的地方,就是他们知道自己这一生如果非要战斗至死,那么上述任何一个议题,都不应该是他们倒下去的那座山头。他们知道自己必须作为福音使者,倒在“索多玛大城的街上”(启11:8),而不是作为T R倒在两个宗派之间的胡同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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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憾的是,并不是所有持守某一具体议题的改革宗人士,都能分清楚这两件事。甚至,当律法慢慢压过了恩典的时候,“战斗的改革宗”也难以察觉,自己可能已经整走到“恩典教义”的反面。他们也忘记了马丁·路德所说的,区分律法与福音是传道人最基本、也最高超的技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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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宗神学家瑞查·伯瑞特,对亚当斯也有类似批判。他认为亚当斯的模型中,过于强烈的认为正确思想是第一位的,随后带出正确的行为,最后产生正确的情感。这种简单的1-2-3的顺序,事实上导致了许多改革宗教会忽略了属灵情感在经历中的养成,形成常被人诟病的“脑袋大,身子小”的缺点——尽管这几乎是罪人的本性使然,公允地说,也并非改革宗教会独有的问题。
弗瑞姆的“三视角”框架和范泰尔一样,着力与纠正这个1-2-3的简单顺序。他强调全人在规范、处境和动机三个方面的互动。弗瑞姆提醒我们对处境和动机的考察,本身就是圣经启示的要求。换言之,他将一种形式主义的,对仅仅作为规范之“道”的尊崇,恢复为了一种动态的、对成为肉身之“道”的尊崇。
或者说,这仍然是经典改革宗所强调的“正确思想”,但现在,这个正确思想,已正确到了一个更正确的地步,就是认为“正确思想”本身的重要性,并不代表正确思想在领受救恩上的第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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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对恩典教育和正确认识,必然带给我们一个更正确的认识,那就是对“恩典教义”缺乏正确的认识,丝毫不是恩典是否降临的条件。所以,那些在神学上比我们更错误的人,完全可以是更被神宠爱的人。恩典意味着一种幽默,就是上帝有绝对的主权,使用一些神学错误的人,来嘲笑那些神学正确的现代法利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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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这正是令我对上帝充满敬畏的理由之一,因为500年来上帝一直都在这么干。
——摘自《宗教改革沉思录》